瀏覽單個文章
jingf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3
引用:
作者GOLDHAN
強姦殺人判無罪,藐視司法罪無邊。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有陪審團制度阿,至少這樣才不會讓那些法官常常判出太過離譜荒唐可笑的判決


陪審團制度才可怕,真正是有錢有勢能請到好律師的都沒事…那個辛普森…
     
      
舊 2004-08-11, 12:04 PM #9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ingf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