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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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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SIP
青少年法的出現就是為了一年齡不同所以待遇不同

單純是case by case
不然不會派消防車讓人趕上考試



有沒有搞錯?
今天是誰無法趕到考場的
跟消防車何事?

為何不乾脆說考試當天
每條雙線馬路
有一條要讓出來給考生專用好了..
不然也可以用直升機好了

A: 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做好人
B. 可以啊...你去問法官
 
舊 2004-08-11, 07:35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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