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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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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SIP
如果給人機會就叫做特別優惠

那青少年法不知道是作什麼的
還有一種東西叫做老人年金



幾千幾萬人就他一個人站出來要求
這個別不是 "優惠" ??

何況是就他一個人而已

要知道
學生自己填錯了地方
這個學生自己要負責的錯

如果他連這個責任都背不起來
我看他不用當學生了
連一個學生基本的要求都無法達到
舊 2004-08-11, 07:05 A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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