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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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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請問大大
那哪天來了一個考生說他考試時把答案卡的順序填寫錯誤了,要求大考中心讓他重填以重新加分.....
你認為可以嗎?
如果不行的話 請別再說啥
「今天的重點是〝是否該給予補救〞而不是〝他是不是在委過〞填錯卡有萬惡到要用重考來懲罰他嗎?」
「學生的特權就是不斷在犯錯中學習而不是社會的制度一在打壓...」
等之類的話.....


這種比喻就像是說
殺人犯和強姦犯是不是都應該有一樣的刑責一樣

我認為制度的調整要看情況而定
而這學生的不小心(結果和志願差太多了】
是可以給多一次機會的
如果填錯志願只差幾十分
那就不需要給機會了
舊 2004-08-11, 02:52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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