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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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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GOLDHAN
強姦殺人判無罪,藐視司法罪無邊。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有陪審團制度阿,至少這樣才不會讓那些法官常常判出太過離譜荒唐可笑的判決(例如強吻居然判符合國際禮儀,這真是笑話中的經典,那法官也該尊稱他一聲"強者"了)
希望法官大人們有空翻翻國小課本,記得有一課叫做"張釋之執法",也許她們忘吧,她們要扮演的是張釋之而不是皇帝阿。


只能說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看來我們不是需要一個唐三藏去取西經來感化世人,那就是需要一個孫悟空來殺妖除魔~


認定標準不一樣
因為強吻 你要把人抓進去關 會不會...

當事人當時的狀況 誰有親眼看到 誰抓的準...

還有 陪審團不是"天使團"
他是會被影響 被迷惑的
去看看美國寫實電影...

我倒覺得三個五個法官合議制 還會比較好

若真的說妖虐...
我倒覺得媒體排第一
你知道他們大學修幾個法律學分嗎?
那怎又可以未審先判?
好久以前就這樣未審先判害死一個王迎先
到底還要幾個...
舊 2004-08-10, 11:57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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