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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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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OPTIMISTIC
1.我都有看完,就算沒有看完我也不喜歡跑進來亂
2.你真的有看過原廠條文嗎?
3.於法對不起,你真的講錯,但是這又有什麼關係,畢竟這不是你的專業
4.樓上並未'濫用法律"人家只是說明法律見解,但是又比您正確,我不喜歡班門弄斧,我只是參與討論
5.我看很多人回文都很有網路禮節,希望你也是,少些情緒

1.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力
2.我看過原廠保固條款,你如果英文不好,請你去查expired 是啥意思
3.對不起,我不認為我哪裡講錯,我反而認為是你講錯
4.什麻叫法律見解,消費者保護法哪條有講"過保固不修違法",還是你們片面宣稱就算違法?
5.請你也保持網路禮節,不要硬凹,請你拿出證據證明我錯,你再說"完全錯誤"這四個字
6.如果你是學法律的,很多法律人都說過一句話"在法律人眼裡,任何事情都是不合理,是違法
的"

廠商的保固條款你可以不認同,你可以不買,但是你買了再反悔那就是你不對,請不要硬凹

再來談談保固,相對於保固用在電腦組件,換做是其他消費產品,我們用保存期限來稱呼
有一個人去超商買了個御飯團,保存期限寫三天,並打上 8.3 到期,這個人將御飯團放在冰箱
放到8.4,拿出來發現壞了,拿去超商要求恢復到可以吃的狀態,並且不得拒絕這項要求,因為
飯團的包裝上沒寫"過保存期限拒收"這句,並且消費者可以片面決定保存期限應該是一週,
可以保存到 8.7,所以8.4就壞了,廠商必須負責,請問你認為這樣是合理的嗎
不要跟我說保存期限跟保固期限不能放在一起比較,話都你在說

我的專業是資訊工程與商管,消費者保護法我也學過,我假設你的專業是法律,但是談到保
故期限與保存期限,你缺乏電腦組件的專業,與經濟相關領域的知識,我只能說很抱歉,很多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簡單,廠商訂出的保固期限,就是他所能容忍對這項商品在保固期限
內無償或有償修到好以及換新所需花上的成本,,過保固不修也是因為成本上的考量,
我前面已經講過備料的問題,備料又牽涉到倉儲,維修又牽涉到人力調派成本的問題.
有些組件生產新的比維修所需的成本低,有些組件根本無法修理,只能換新
電腦組件十幾年來對保固都是這樣的定義,你如果想推翻,可以,請你去跟廠商說,去想辦法
將"過保不得拒修"列入消費者保護法,這是你的專業所應做的事,不然你可以當廠商,提供你
認為應有的保固
舊 2004-08-02, 12:03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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