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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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2000
我覺得心臟,四肢不便,視力,這些問題免兵役是合理的
畢竟如果真的在部隊中,這些若不幸衍生出致命或是終身殘疾的問題
不僅國家對當事者及家屬難以交代,對當事主之後的人生也有重大的影響
相信這邊對於因上述原因驗退的,也不至於有多少怨尤才對!
但是...扁平足跟一些五四三的理由免兵役,就比較說不過去了
我不認為扁平足跑不動,也不認為過瘦過重是多嚴重的問題
除非體型的肥瘦,經由體檢已經開始造成身體器官的病變
不然其實體重門檻的確是....一個有心人想鑽的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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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以為真的有殘疾就不用當兵嘛??
你太天真了~~當不當兵要看那位醫官心情好不好~~願不願意放你過關~~
我ㄧ個同梯膝蓋先天畸形~~領有輕度殘障手冊~~但是~~還是跟我ㄧ起當到退伍~~
他剛入伍時~~營長還跟他說沒多久就可以退伍了~~結果等阿等~~就跟我ㄧ起退了~~
結果他在連上~~也不能操課~~也不能搬重物~~也不能跑步~~
就是做文書~~打打飯~~唉~~沒背景的就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