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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heyenne
開題者一家真是太老實,既然到了警察局,不告可以,至少要通知台大校方以及記者,對方是台大學生,絕對是社會新聞的最佳題材。
就算不給他留個警察紀錄,也要給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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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給他點教訓啊
只是 我爸媽想到 小孩子不懂事 只是要給他點教訓
不是為了要毀了他的前途才說要告他的
是希望它能反省一下
不要這樣
我爸媽也有想到
如果自己的小孩在外面這樣
被人家告了
父母的心裡會有多痛
所以他到警察局有道歉 就算了
ps 渣同學真是見到了棺材才掉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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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pc或是av,我是永遠的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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