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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N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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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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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是學生
爬一下個位大大的文章

以此推論出商品流通的管道
品牌公司設計--->工場製造--->品牌公司授權予代理商
--->代理商配送商品---->市場店家訂貨---->消費者購買

如果店家能跳過一兩層拿到商品,那麼獲利空間可大增,
且更有利於削價競爭。

請問
1.店家直接向工場拿取商品是犯法還是量小工廠不理呢?
2.代理商如果擁有直營店,獲利也可擴大,但是對市場會造成什麼影響呢?
3.數家店家聯合起來,跳過代理商,向品牌公司訂貨,可以嗎?
4.工廠製造的NB是否都需經過品牌公司的序號登錄,保固才能生效?
舊 2004-07-19, 04:19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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