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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jl
我也呸
昨天才跟女友聊有關明年結婚之後的去處: 台灣, 澳洲, 加拿大
我今年畢業之後就會申請移民 (依我念的這科會很好申請) 所以將來會是澳洲公民
女友小時候舉家移民加拿大
每天看的都是負面新聞, 台灣地稠人多, 出事的機率已經比較高了
肯認真辦事的警察也沒剩多少, 結果認真抓的, 被檢察官草草放走
不然就是法官輕判減刑, 東減西減, 搞到最後關個幾年表現良好就可以出來透氣
各位習慣按照條文看事的大老
將來我是會各有家庭的人, 就算現在也沒打算要生各baby
要我把家人 (女性) 的安危這樣隨便置之, 我還真沒有辦法
如果單身一人的話, 或許還有考慮空間
反正男的, 了不起在街上打起來, 2 打 1的話 還擋得住
但是老婆呢? 心不痛死才怪
所以我比較自私一點, 台灣外移人口算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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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小人稠比較容易出事 
台灣是成文法 不看條文去論 那要以何者論
若是說依各個案件實際情況去論 沒有條文基本上的約束
那不是流於主觀?
若是因為這樣 那有錢人或有辦法的人 不是有更多脫罪的機會?
認真辦事的警察 我敢說不是沒有
你可能不知道 台灣實際上犯罪偵查的第一線還是警察
可是一件案件 警察辦一辦 到法院 證據就那一些
檢方要求警察在調查 你看看警察會不會理他
移民的東西 因為以前的工作關係 還有一定的了解
可是我隻字不提 因為個人是美國為主
但是我看不出美國治安哪裡比台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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