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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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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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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urk
謝謝aug0123大的意見,的確在當初都只是口頭約定而已,因為是認識5年的朋友了也沒多想。
想請問一下,如果用錄音筆透過行動電話把對話錄起來,這樣在法律上有效力嗎?

如wenperng大說的一樣,做人真難呀,這件事情真的讓我很寒心,好心被當狗屎
我的想法是 解決事情的方法很多,為什麼要逃避呢?問題還是存在的呀....真的想不透對方的想法。
小弟一直替對方設想,看來是多慮了,既然他都可以說出這樣的話,也別怪小弟無情了...
今天會請朋友轉告他吧,希望他能想通。 謝謝各位撥空給我意見


先別轉告吧...

親自去跟他碰面

基本上個人認為

能開到借據 基本上是最好 因為可以直接經過支付命令要求對方還錢(不必經過訴訟)

要不然退而求其次 至少要是付條件的借據(退租後還錢)

真的不行 就只有拿錄音的東西出來了 不過這東西就不能直接作支付命令 只能經過訴訟了 那你就累了... 若還在讀書 可以考慮看看 若你已經在工作 那你就再想想要不要


基本上個人認為
別找朋友轉告 自己過去一趟 叫他開借據
記得帶比較會講話 或懂法律 或是警察之類的去吧
然後去之前 先模擬一下會發生的狀況
有問題再問我 我再去問人吧
舊 2004-07-07, 11:37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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