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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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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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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leepy
今天結伴同行的三人,如何證明他們是朋友?如何說他們是一起的?
三人中只有一人有完整護照與落地簽,其餘兩人則沒有,
新加坡警方會存疑這也是無可厚非,
更何況文中也提到最近新加坡警方剛抓到偷渡的案件,
所以時機上也相當敏感,當然特別小心。

另外說到友人自旅館拿落地簽補上證明,那新加坡法律是否有規定如果這樣可以立即放人?
還是說一旦被警方拘留,一定要居留滿一日?

再來關於警察對待犯人態度不佳,這應該是關係到警察人員本身的素質,
並不能說他是看到你持有台灣護照才故意整你。

還有到初次國外玩,在不熟悉當地民情情況之下,
深夜最好別出門,要出門也必須將身份證明文件備妥,
不然遇到事情往往有理說不清!



為何連有"完整護照與落地簽"
的人都被居留
想罵髒話,
一個花園國家有這樣的警察
真可恥,
一個民主國家,
自己人民受欺負
政府還不站出來講話,更可恥
(聯想到許多漁民在公海上被欺負)
 
舊 2004-06-26, 11:4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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