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ater_luh
老兄,我第一次覺得您搞錯了......
現在的歷史是這樣教的: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所以,坑殺的是「妄論政治」的儒生......
以前蒐集到的教材只找得到焚書的部分:
二、秦始皇的廢封建行郡縣
1.封建與郡縣的爭議
A.封建派:王綰倡分封諸子為王,以收威鎮之效
B.郡縣派:李斯認為封建將�**虳P朝諸侯自相攻伐的覆轍
C.結果:
a.始皇以封建為天下亂源,採行郡縣制
b.博士淳于越主張恢復封建,李斯奏請「焚書」以禁絕其說,郡縣制確立
二、秦代大一統與道勢的消長
1.以勢制道
A.東周時:本僻處西陲,民性質樸無文,客卿盡屬縱橫法術之士,對學術思想的獨立價值缺乏真正的瞭解
B.統一後:政統上建立了空前的皇帝至尊地位,以道自任的游士遂被指為惑亂黔首的罪魁
2.道消勢長
A.稷下養士遺風隨齊國力中衰而式微,蛻變成戰國晚期的博士制度,並為秦所承襲
B.秦代博士制
a.與稷下制之差異
(1)齊國築學官,稱之稷下「先生」,即是王者待士以師友之禮
(2)稷下先生不仕不宦,是自由身分的士人,所以能持「道」與「勢」相抗
(3)秦的博士是太常屬官,為官僚系統中的成員,故已不能持道與勢抗禮
b.始皇34年議封建時,博士淳于越即因「以古非今」而引發焚書事件
C.秦人施行「以吏為師」的官師政教合一政策,不僅「師」從屬於吏,而且「教」也完全由「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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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要說人家錯之前您老要確定比別人多懂歷史
坑儒這一事出於《史記.秦始皇本紀》二五八頁(中華書局版)
侯生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并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q,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q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
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而引起這一件事的盧生則是個將笨蛋騙得團團轉的方士,詳見《史記.秦始皇本紀》二五七頁
盧生說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藥仙者常弗遇,類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時為微行以辟惡鬼,惡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則害於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陵雲氣,與天地久長。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願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藥殆可得也。」於是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道甬道相連,帷帳鍾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
您老前所引的「焚書」,乃法家丞相李斯為推行新政之政策,詳參頁二五四、二五五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
時諸侯並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
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釟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