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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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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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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吵成醬子.....講講我的經驗好了

1. 我也有下訂(朋友告知的)

2. 下訂時明確知道價錢不對勁, 但還是想試試看能不能混到一台PDP
(不用打電話去確認...你會打電話就表示你也知道價錢不對
沒必要講說什麼已經跟人家確認過了...之類的屁話)

3. 也果然如"預期的"收到了聯邦的取消訂單及道歉贈品通知函

4. 趕緊想辦法投訴---找消基會----找立委----
(不、不....我沒有醬子做....)

5. 寄出回函,選了個電話機當贈品+1萬元折價券

6. 廠商標價上的確有疏失,但也表示了誠意(雖然很多人認為誠意很小)

7. 我不覺得我的權益受到傷害(因為事先下訂時我就知道價錢不對)
所以沒有任何損失,相對的還拿到了一些贈品,貪了一些小便宜

8. 就此結束囉

以前在美國時,購買產品有一個月的消費鑑賞期(期間內可無條件退貨)
很多台灣人都是先買來後用到快一個月才拿去退貨
當成免費試用,搞的很多店家看到台灣人就討厭

不要說什麼不去爭取PDP 就是台灣消費意識何時才能抬頭?
在抬頭的同時,我們的消費意識和水準不也應該做齊頭程度的提升
不是嗎?

這跟NIKE事件不能相提並論
NIKE事件是蓄意地欺騙消費者購票
把購票者當傻瓜(黑人、小S...等爛人還得了便宜賣乖)
可惡到極點!
所以檢察官才會主動調查
像這種事先蓄意的欺騙消費者行為
我也贊成大家應該站出來告他

但今天PDP很明顯的只是一個輕微的KEY IN 疏失
(大家購買前應該也都知道是標錯價)
談不上是事先蓄意欺騙大家吧

硬要凹廠商出PDP,我是覺得不太厚道啦
況且嚴格說起來.....大家應該也沒有損失吧
相反地還有拿到些東西啊

只是我覺得聯邦送的東西稍微真的誠意小了點
處裡的不太漂亮就是了!

呵呵....我又貪小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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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6-25, 11:53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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