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onderer
大概是網咖吧
不然幹嘛需要3000萬?
連地皮也買下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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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只是加盟個咖啡廳~需要用買的嗎~
用租的就好了吧!!~設計了那麼多家咖啡廳~會去用"買"房子來經營的少之又少~
本來加盟要有利潤~就是要降低成本支出~你一開始就丟個3000萬~
是要何時才回本~以目前連鎖最出名的品牌咖啡廳~S******K~
一個月營業額也180~200萬(平均值)~雖然該行業的利潤很高~
但新聞上加盟的有錢妹妹絕對不是加盟他們~(因為該公司未開放加盟~本業還在賺錢~是不可能開放加盟的..)
再加上加盟金~以及原物料~設備~還有一些你想不到的項目~都被加盟的母公司控制住~在利潤剝削下~
實際到加盟主的獲利實際上並不多~
(但有例外~我朋友加盟一家1天1.2萬的營業額~他也認為有賺錢~還在暗爽....@@)
所以~總歸一句~該父母把該咖啡店當嫁妝遠大過於資助子女獨立開業的意義...
唉~有有錢的父母真好....連豬都能當金城武...台灣真是個有錢砸..死人..男人..女人...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