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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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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ogHuang
恭喜下訂單的網友,支持繼續爭取權利。

雖然我沒份,但是還是要支持網友堅持到底。在美國還不是有相關案例?就民法而言,已經有Offer跟Accept的動作,買賣當然應該履行成交。

依照債務不履行,要求賠償…
舊 2004-06-23, 01:30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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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