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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華的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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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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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98
我想這樣的狀況就直接在網路上公布店名似乎比較不恰當(正揚的那篇就不算)
因為如果您說的屬實,那麼店家有錯,您也得負一部分責任,所以當你跟店家
反應這種狀況時,有良心的就會道歉並補償你,沒良心的根本就不甩你甚至懷
疑你是拗客,事實上你並無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是店家所為,所以個人覺得先跟
店家反應溝通看看,沒用的話就別再去那裡消費了
2004-06-20, 01:4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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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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