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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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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awacat
改作的目的
是純粹組合好玩,抒發創作理念
或是炒熱某產品

應該很容易從內容分辨
兩種改作,也應該差異甚大
出發點就差很多!


私底下練習, 無可厚非~

但是, 貼在網路上, 造成流行風潮, 那麼, 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必須遵守, 算是對原創作者權益的基本尊重吧!!
舊 2004-06-07, 02:30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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