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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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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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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這種拿藝人團體名字作文章,而且還是流於低俗漫罵的文章,居然存活這麼久,還不少人發言參與.....



沒錯!發言謾罵的人都該反省!















不過~會讓人產生如此長效且持續性反感的藝人更該好好反省!!!
 
舊 2004-05-29, 04:5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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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f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