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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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認為治亂世用重典
每次騎車 一推人不打方向燈
裝閃爍器,不裝後視鏡
轉彎車不懂的禮讓直行車
路邊停車,臨停也沒按照規定保持在隨時可以走得狀態
那些並排就不用說了,車放著人就跑了
警察卻是視而不見,頂多來個道德勸說
尤其我在東海過了一年級
寧願多花點錢住別的地方
東別根本不是人住的
每次是去罵的要死
同學都說我偏激
在學校有一個區域(女宿門口)是機車停車格
一天有台汽車停了進來
我走過去 跟他指了指地上有汽車請勿進入的標示
他卻不鳥我,只顧著講電話
後來他女兒出來,兩個人還在那邊講話
我又過去說,你難道看不懂字嗎?
不鳥我,算了!
有一次下課,要去牽車(在吉堡旁邊)
出路卻被麥當勞外送的車擋住
讓我等了將近20分鐘
他們來了,我問他們說這可以停車啊
他們理直氣壯的回答:「不可以啊」
我說;「那你還停」
他笑笑的走了...
真XX王X蛋
講了這麼多,又能如何?
違規繼續違規
根本也沒辦法根除
PS 如果有東海的同學們
不要把我當作特權份子,腳斷掉可是很痛苦的,我寧願快快樂樂的打壘球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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