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1.主觀認定是盜版,是抄襲,這是主觀的犯意。
不知道那些撞死人的砂石車司機,會不會說他沒有主觀的犯意,只是駕駛過失
(那麻煩請製作圖的人,現身出來,帶種點就上個記者會什麼的也不錯)
2.通篇文章有許多人直指唱片公司不長進,這不叫推到唱片公司身上?,問題是唱片不長進可以不要買。沒人拿刀逼你。不買也不會死。並不是因為覺得沒有價值,就代表可以去買盜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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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較圖的原作者有沒有”毀謗的主觀犯意”,這個到時候法官自然會下判斷。只不過我就說啊,10連告都不告,相信他們也猜到法官會怎麼判了,不是嗎?
2.那你至少在回我文章時要先看清楚我的首貼吧?至少這個討論串是我開的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