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同理可證,流行音樂CD,對小學生來說也同樣是奢侈品
但對一個經濟許可的人來說,也同樣有這樣的價值
重點是名牌皮包並不是生活必需品,就跟流行音樂CD並不是生活必需品是一樣的
如果覺得花三、四百元買一張十首歌只有一、兩首能聽的國語流行音樂專輯覺得沒那個價值,那真正應當的做法是不要買,讓市場機制去決定一切。
當然如果真的要買盜版還是 抓MP3,這是個人的行為,說了再多無法完全禁止,但這不代表唱片公司不需要呼籲大家不要盜版,因為這是他的權利。
你說的這使我想到,PCDVD二手區不是有A區的熱賣DVD搭配B區的冷門DVD的賣片方式嗎?賣家要怎麼賣,那是個人自由,不接受可以不要買,總不能說因為覺得這樣太坑,就去搶賣家賣的DV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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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這部分真的很難跟你溝通。
LV的名牌包包是奢侈品,流行音樂CD怎麼可以跟名牌包包相提並論呢?
你竟然說”流行音樂CD對小學生而言是奢侈品”??
請問對一個小學生而言,哪個東西單價超過200元的不是奢侈品?200元就叫奢侈品,還真是好奢侈啊∼∼ -_-|||
以你這種推論方式,那當然是沒完沒了了∼
P.S.從來就沒有人說”唱片公司不需要呼籲大家不要盜版”。我的論點不在此,我也完全看不懂你到底在反駁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