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ETTINGER
我向來不認同用18歲當成年與否的分水嶺
我的觀念是
「在你的年紀已經能辨別某事的對錯,那麼犯了錯,就該負責」
ex:
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拿刀殺了同學
我們該因為他未滿18歲而寬容嗎?
我認為不應該
因為在他的年紀已經能夠分辨拿刀殺人是不對的行為
同樣的,回到這個小五的孩子身上
他的年紀已經知道拿石頭砸同學的頭是不對的行為了
我不認為應該寬恕這樣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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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gree you
為啥未成年殺人就不必判死刑
有些人根本都很懂自己做的是什麼事了
更有很多是蓄意夥同友人去殺人
只因為他還沒活滿18年罪就比較輕,實在是很不合理也很可笑
試問這些未成年殺人被關出來之後有幾各會變好的?
還不是各各都越變越大尾,從獄中取經回來了,危害社會更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