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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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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我是這樣想,政府缺錢,應該不會做虧本生意,所以把****車停那應該也是要收錢的...

一天最貴收600(罰單一張),一個月算滿30天是一萬八;但不可能每天收600、一個月也不會算滿30天,
所以應該會便宜點。這樣一個月幾萬塊的****費應該還合理吧...

可能就是「『臺北市車輛(不含公車、計程車)設置遊動****申請許可流程圖』這東西裡規定的吧∼
舊 2004-05-21, 04:2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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