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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嘉義-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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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西門町國賓...真是有點誇張...禁帶外食的問題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Li
那來的違法?打給消保官幹嘛?

照理說國賓大戲院屬於國賓老闆所有,戲院就等於是他家,私人財產,他訂出禁帶外食的規則你也就只能照他做,不然就是抵制消費,你怎麼能說這是違法?


這個說法實在可笑,,<禁帶外食>與<禁食>是不同的
如果戲院是禁食,那麼帶食物進去就不對了,因為就是不允許吃東西啊,戲院自身也不應該販賣食物,消費者若有帶食物,不管吃與不吃,可以寄放在櫃台或保管箱中,這樣子就不會有吃與不吃的紛爭.
如果戲院是禁帶外食,那麼就表示,可以帶食物進去吃,不過要在戲院內的商店買,這明顯就是錯的,就是一種變相壟斷啊,即然可以在戲院吃東西,為什麼消費者就一定要在指定的地方買東西,且通常這些地方所販賣的商品,其價格略高.這不是壓榨嗎?
戲院是老版的沒錯,是私人財產也沒錯,但今天戲院是對外公開地經營,且消費者也買票進場,這時戲院就不再是私人財產了,因為老版已經把某段時間租借給消費者,在無禁食的規定下,在不影響它人觀賞電影的情況時,消費者就可以帶自己的東西進場,
戲院本身無禁食的規定,戲院自身也經營的商店,但它只能算是提供給消費者的一種附加的服務,喜歡的人,不喜歡的人不買.去限制消費者帶外食根本就是一種壟斷,說白一點,就是想賺錢.但賺錢的方式卻是不道德,也不合法的,因為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力,且想賺錢並不是去限制別人,而是應該把自已放入這個競爭的機制中,如戲院的商店和外面的商店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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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5-19, 01:2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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