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ay123
賣5.9就好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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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ㄌㄟ..人家進5萬片5.8元,你叫店家賣5.9元,會不會太沒良心了...
人家是付現金29萬元,店家全部賣完只賺5000元,還不算管銷,電費等等,比
搬運工還可憐,甚至比銀行還低廉...
店家還要承擔跌價分險..
難怪漲價的時候,店家都不理會這種人,自然跌價的時候,店家也不會第一個優待你..
可惜的是,台北有二間,中歷有一間,台中有一間,都要準備關門說回去做搬運工了,這些都是有3年以上的經營...
真沒良心的人...
難怪有人說,賺台灣人的錢,一定要狠狠敲一筆,做良心事業,永遠會被敲竹槓...
就是有你這種人的存在,吸血不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