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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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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以造艦當時的戰術思想,這16吋砲的目的應該是擊破敵方同等級戰列艦的裝甲吧
(愛阿華號這四艘的假想敵好像是日本的大和級戰列艦)<--當時美國人並不知道大和號的主砲有多大
至於岸轟任務,原本應該是由那些比較老比較慢的砲艦去做,而不是愛阿華這種快速戰列艦的工作
二戰後期,這四艘最新最快的戰列艦都被編在38(58)特遣艦隊,當作是快速航空母艦的護衛
印象中既沒參與什麼岸轟,也沒真正與日軍船艦面對面開砲交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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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整個二次大戰好像只有俾士麥擊沉英國的戰艦那一場短暫的海戰發生過戰列艦以艦砲互K以外,其餘海戰都是用飛機為主,不管是英軍追擊俾士麥或是大和與武藏的沉沒都是飛機的傑作,所以有人說二次大戰是飛機的戰爭,不管是太平洋戰場或是歐陸上的戰場有了戰機就有了制空權,有制空權就等於贏了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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