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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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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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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與艦砲各有其不可被取代的重要地位,不過不可否認的,現在的艦砲口徑變小,與飛彈時代的來臨有直接關係
16吋巨砲的確有懾人的巨大威力,但是當時代已經進步到艦船的主要威脅是來自空中以及水下威脅的時候,還需要這16吋巨砲幹嘛?打飛機?太笨重了吧?打潛艦?是在作夢吧?所以巨型艦砲之所以被時代所淘汰不是沒有理由的,對艦隊而言,在海上,必定先求自衛自保,再談如何去攻擊敵人,第一次波灣戰爭時愛荷華號也是經過了武器系統的更新改良後才敢重出江湖,加上其他水面艦、空中兵力的防空火力掩護下,才能穩穩當當的執行岸轟任務

火箭與飛彈的效益誰高誰低,不能單就成本來考量
今天或許一顆155榴彈砲砲彈的威力大約就等於一顆戰斧,但是在戰爭初始階段,敵軍戰力尚未受損時,又有誰能用一顆155榴彈砲砲彈深入敵境去作戰斧飛彈能做到的事,降低所謂的「成本」?
我也可以告訴各位,在近距離用一顆155榴彈砲去攻擊敵方設施,絕對比戰斧飛彈攻擊還要來的準確喔,但是兩次波灣戰爭,美軍怎麼都不先用這些所謂低成本的武器咧?

仗啊,不是這樣子打滴
舊 2004-05-14, 11:1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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