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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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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過最瘋狂的一件是˙˙˙˙˙˙
就是在路邊撿一個男人回家
事情是這樣的,這件事發生在某年的某月,地點在中部某鄉鎮唯一一間麥當勞旁邊
所以,大家有空可以多去麥當勞,搞不好會有驚奇的發現喔
”撿到”一個帥哥,63年次,喝醉酒被人踹下車,以上他自己說的。我又不是故意要撿他回家,他一動也不動的躺在那邊,我以為他死了,要報警前總要先看清楚他死了沒呀,不然怎麼跟警察杯杯說?
把他翻過身,好濃的酒氣,搖了他兩下,還跟我胡言亂語,看他旁邊的手提袋,應該是個現役軍人,如果我報警,那他不就慘了,回部隊就有的瞧了。好吧,先扶他回家再說
真是好心被雷親耶,我又不是故意要撿他回家的,實在是逼不得已的呀,我阿爹還臭罵我一頓,說什麼我沒有危機意識,萬一他是個壞人我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拜託!都醉的像個死人了,況且˙˙˙˙˙˙哈哈˙˙˙˙˙˙我是要姿色沒姿色,要錢財沒錢財的,他能使什麼壞呀?
終於˙˙˙˙˙˙那個帥哥醒了,我好人做到底的送他去坐車,溫阿爸回來又罵我,不會讓他自己去做公車喔;好啦,我知道啦,反正送都送走了,拜託!就別再罵我了。
真是好心沒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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