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luejim
這是什麼話?我想各人有各自的喜好,但是如果每個人都是用半年再說,Ha ! CD Burner 會有再研發的力氣嗎?搞不好下一次試用期狠一點就變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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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發火,半年的試用期,那是作者自已訂的,這要怪誰呢?只不過是申張自已試用的權利,有何不妥的呢?如果作者把試用期改成三天,我也說一樣的話,試用期只有三天,三天的事,等三天後再說吧,
也許半年後,開題人已經找到讓他更滿意的其它程式,也許半年後,他已經決定不論如何要花錢支持一下作者,總比直接給它序號好多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