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onyleo_2nd
*停權中*
 
tonyleo_2n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PCDVD半獸人巢穴
文章: 28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ppsa
還真的是越聽越可怕
原來你們的學校教育你們未滿18歲殺人不會判死刑
所以你們才會有"有時候個性一衝動了,真的殺了也就殺了"的想法嗎?
您PO這一篇是想說不要去惹從小城鎮出來的人,尤其是那些未滿18歲的? @.@


14嵗以下不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不過殺人,會被送去工讀學校,進行管制教育)
14-16嵗承擔部分刑事和民事責任,會被輕判
16嵗,依現行刑法來,殺人償命或無期或20年。
舊 2004-05-04, 05:11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onyleo_2n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