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前幾天遇到上門滋事的流氓
瀏覽單個文章
tonyleo_2n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PCDVD半獸人巢穴
文章: 28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ppsa
還真的是越聽越可怕
原來你們的學校教育你們未滿18歲殺人不會判死刑
所以你們才會有"有時候個性一衝動了,真的殺了也就殺了"的想法嗎?
您PO這一篇是想說不要去惹從小城鎮出來的人,尤其是那些未滿18歲的? @.@
14嵗以下不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不過殺人,會被送去工讀學校,進行管制教育)
14-16嵗承擔部分刑事和民事責任,會被輕判
16嵗,依現行刑法來,殺人償命或無期或20年。
2004-05-04, 05:11 PM #
25
tonyleo_2nd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onyleo_2nd
查詢tonyleo_2nd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onyleo_2nd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