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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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ingleo
中午看到新聞
張學友說:民眾假如只愛買盜版,那麼歌手應該自己檢討是不是作品做的不夠好
再看看台灣的歌手群以及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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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在台灣已使發行商取代政府地位
原來保護創作者和歌手的著作權法
因盜版重刑以使"地下勢力"黑道無法插手
白道兩手通吃
高價正版賣不出去
創作者和歌手都分不到版稅
發行商發行盜版數倍於正版全部現金收入且不用分版稅
政府的代理商條款
早養成流氓財團
痛斥消費者不買正版
罵政府取締不力要求加重刑責
罵盜版危及發行商及創作人及歌手生計
罵越凶卻賺越多
罵越凶盜版壓的越多
再以刑逼民賺取大筆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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