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X-隱者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5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滄桑悠無愁
我同意!

從目的來看..****背後的動機何在?至少絕大多數是受物欲所致.
而妓女,我並不會這麼看待她們,我尊稱她們為性工作者 .


+1
基本上來說..如果說****完全可以合法∼
但其背後的原因是很讓人非議的∼為了名牌
下海跟為了三餐是不一樣的觀點
前面所說的妓女,大家心目中都是一些為了生活被迫下海的可憐人
而****..卻會讓人想到為了享受更好的物質生活..買名牌等的女學生
這樣大家觀感當然不好..別忘了∼****-> 援助交際
當初在日本就是為了美化怪叔叔跟女學生****易
所發明出的名詞∼其本義就不足可取
舊 2004-04-28, 01:44 A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X-隱者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