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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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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南半球寒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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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igmax

和各位溝通一個觀念
道德和法律只是目前的社會普世價值
但是普世價值是會隨著時間改變的
清朝的法律規定女人要綁小腳,民初,才廢除
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結婚,女人是不準有自己的財產的,最近才廢除

為什麼****犯法,為什麼賣春是可恥的??
以前的華西街一樣,是合法的賣春行業
為什麼現在卻全部刪除...
可惡的陳水扁!!

下次那個立法委員,把買春賣春都合法除罪化,我一定投他

另外,紐西蘭的妓院可是上市的股票,歐洲各個國家都有合法的紅燈區
整區都是合法賣春,英國,法國,德國,有健全的性產業,這才是進步的社會!


是澳洲...
舊 2004-04-26, 11:5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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