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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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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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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你這樣有點鑽牛角尖了吧!言詞本身是無罪的,看人怎麼用才是重點.善意的言詞並不會讓人覺得反感,除非言詞本身隱藏了絃外之音,或帶著嘲諷之意,如此才比較容易讓人產生誤會或挑起對立.像這討論串上面幾位網友提到了英雄所見略同,讓人覺得是想法雷同者相視一笑的感覺,並沒有任何引起對立,劃分等級之意,所以也沒道理會造成不同意見者的反感,我覺得並無任何不妥啊!你覺得他們這樣說有什麼問題嗎?

不只是"看人怎麼用", 也要"看人怎麼解讀".
有時候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吧???

上面幾位網友的例子, 我認為很正常, 沒有什麼異議.

我以前自己使用的例子, 我也認為是很正常, 沒有什麼"隱藏了絃外之音,或帶著嘲諷之意". 只是若要有人誤用二分法, 認為"所見不同則非英雄",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我也是無言以對吧???

PS. 因為以前那個討論串, 我已經宣告不再回應, 如今藉機會在此發勞騷. 若有離題影響討論, 謹向開題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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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閉的空間打開一扇仰望藍天的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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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4-20, 03:0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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