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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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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oar
的確,你說的沒錯,所以我們應該對一個作品的所有創作者給予他們辛苦工作應得的酬勞(其實不應該這麼描述,但大概是這樣)
但是,那些巨星和公司根本沒有付出多少,卻賺走了比他們工作該得更多的錢,這就是為何我們討厭微軟
比如說你辛苦工作一個月能賺多少錢,而他們就算比你辛苦一倍,卻賺了十倍於你的所得,這公平嗎??
當然,我也支持正版,今天才剛買駭客任務完結篇的DVD,就是因為我覺得還算物有所值,有些很糟的,連碰都不想碰
而以現在唱片.DVD等各種資訊的價格還能夠讓那些巨星、公司賺這麼多,可見應該要降價!!智慧財產權現在只是一個廠商賺錢的工具而已
所以我也是看到一些說他們都快活不下去的****感到噁心
著作權不是一定要和財產權綁在一起,我們應該尊重的是著作權(即不能變更作品的作者)
抱歉抱歉,寫這麼多,都文不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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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你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因為演藝圈這個行業,不都嘛是只看的到人風光,看不到人潦倒,這個人大紅大紫時,你看他開名車,住毫宅,那這人還是沒名氣的時候,有多苦你看到了嗎?
更何況,這邏輯若是同樣引用,豈不是可以說成,醫師賺這麼多錢,他付出多少勞力?所以醫藥費要降價?律師賺這麼多錢,他付出多少勞力,所以律師費應該降價?
若是覺得演藝圈有很多人獲暴利,真正抵制的方法,不是買盜版,而是不要買,讓市場機制來決定一切。事實上現在市面上一堆天王片,都嘛是一片99,這不是市場機制運作的結果?前幾天也看到光南出清舊唱片專輯,也是一片99,誰說唱片沒有降價。
買不買盜版是個人行為,沒人有資格指責他人要不要買,但不要用一些以是而非的理論,把盜版行為合理化,或是轉移焦點,一再強調有人獲暴利。說的好像盜版是俠盜劫富濟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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