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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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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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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小M
錢的方面小弟是覺得說商家做生意要童叟無欺吧,價錢如果比隔壁多個1、2百應該都還可以接受,但是超過太多是不是太離譜了點(作者說隔壁只要4000 )


離不離譜
不是在這邊用常識判斷 就可以做數的.

要就上法庭去和法官說.
最少也得去什麼調解委員會.
你真的會為了幾百幾千塊 去訴訟嗎?

除非他賣你的 根本不是他所講的東西.
東西買貴了................怪自己笨吧.
 
舊 2004-04-09, 10:57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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