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鮪魚仔
高三升學補習班內被一個坐在旁邊半年的女生把到手
大我一歲 長髮身材也不錯~
兩個月內再我房間纏綿多時~~不過都點到為止~~
分手理由為~~~ 我不跟她炒飯..............
那時我還未滿18耶!! 真的是為了想要炒飯而找上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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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弟,這你就不懂女人了
大軍殺到城門,卻不長驅直入,這對女人是一種天大的侮辱
不過也不能怪你,小弟年輕時曾有許多機會,但為了尊重對方,都在本壘前停了下來,等到開竅後才知道,當年所為的尊重原來是給對方更大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