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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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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8
我覺得如果想分手...
不管任何理由都是很扯的
不是嗎

就是不愛了
其他的話都是多餘的
愛一個人的時候不管他是怎樣的人
不管長相不論個性不計較長短不理是否有錢
不愛一個人的時候也一樣不管他是怎樣的人
妳就是醜妳就是跟我個性不合妳就是性器不合妳就是太窮了
妳說吧...這樣來看...
有哪一個理由是不扯的理由勒!!?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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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 只要我喜歡有啥不可以
現在 : 只要我可以什麼都喜歡
舊 2004-04-02, 09:1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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