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權利金抬那麼高,竟還有鉅額虧損,可見他的經營大有問題!
加上台灣的消費者沒有受到正確的教育,
大部份的人還是寧願看品質較差但卻較便宜的VCD,
得利花大筆錢去簽代理權當然會虧!
虧了之後更不可能花錢去做品質更好的零售DVD,
零售市場當然不會蓬勃發展,一直惡性循環下去,
受害的還是消費者與得利本身。
看看人家博偉是如何經營三區DVD,
高品質低售價的策略,造就了創紀錄的消費量,
廠商與消費者雙贏的作法,為何得利學不會?
老是要搞一些狗皮倒灶的奧步數,
虧掉的部份竟異想天開的想從封鎖他區版本,
以及出租店的和解金那裡賺回來!
至於政府的責任......算了,政治區已吵翻天了,不想在這引戰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