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eanny
Master Member
 
jeann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ire
1.那異性戀得到AIDS,該把焦點轉移到哪裡呢?
2.異性戀在鼓吹婚外情,就不是在影響什麼嗎?
3.該重視的是,不管同性戀異性戀,吸毒磕藥雜交就是不對!
4.這是目前社會廣泛流行的模式了!不管是什麼戀!
5.該如何導正不良的流行!以免成為毒品氾濫的美國現狀!

1,異性戀得到AIDS,如果是因"錯誤性行為",那麼也是該檢討因"交媾"傳播的"病毒"責任...本案發生於同性戀,所以部分"同性戀族把焦點轉移而不檢討因傳播病毒責任,反而宣導拉取認同者"...是不對的行為,應被譴責!...被罵的是行為,不是族群!

2,異性戀如果鼓吹婚外情,是犯法的,這在法律上有規範....同性戀者若為擴大族群而去影響非同性戀者或改變未成熟下一代性傾向,這種行為本身反而沒有法律限制,如果您一定要拿"異性戀婚外情"來比較,那請先立法禁止同性戀....這樣才能比較其影響性.

3,4,這兩點才是重點....您可能沒有仔細看Bee大大的立論,只因覺得他"不喜歡"同性戀,所以把他的言論完全向"反同性戀"解讀....Bee大大的論述也是在說這一點!....再者,本來他就有表達"不喜歡同性戀"的自由....

5,誰能決定什麼流行是良,什麼流行是不良?....舊有觀念認為"同性戀"是不良的,但在今天這種觀念不是正在改變了?....而且,流行的良與不良,和美國毒品氾濫的現狀有什麼關係?....那麼,又誰有權利去導正?
舊 2004-02-28, 06:45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eann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