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rvin L.
補充一下
為何要求該生下山,若不下山要被罰?
因為太管處依法可以宣布*封山*
封山時,
1.不核准上山申請
2.已經核准的,不能上山
3.已經在山上的會儘一切可能,取得聯繫,要求儘速下山
如果在*封山*其間違規上山,或是知道*封山*,但是不下山
依法是可以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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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in. L兄, 能否請問這個法規有沒有網頁或是書面資料?
謝謝
也因此, 如果真有上述法規,
同樣是之前 yider兄轉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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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次正彥研究申請日期是1/15-2/15,一切都依法定辦理,太管處也同意入山。這季節誰不知道是台灣一年之中最冷的時候?誰又不知道台灣高山在這季節會下雪?太管處既同意了,事後又馬後砲地在受困人員救出、安全無虞之際才說要封山、要罰錢,根本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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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實上是於法有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