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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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的環境危不危險,適不適合入山.
是由相關管理單位決定,不是由登山的人決定.
不論登山的人有什麼理由,或是自認是否準備充份,
決定是否可以上山的權利都不在他身上.
即使之前有合法申請,但管理處還是可以視情況取消的吧?
若管理處已經取消了入山資格,也明確的通知了入山者,
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仍然堅持不下山,
當然就是依法開罰,沒什麼好說的啊.
這讓我想到之前有某人在講酒駕的問題一樣.
有的人喝一點酒就醉昏了,但酒量好的人多喝幾杯也沒問題.
那是否酒量好的人反正喝上一瓶也不會醉, 就可以酒駕呢?
不論登山的人準備是有多周全,經驗到底有多豐富,有多麼勇敢犯難,
決定是否適合留滯在山上的權利絕對不在他的身上.
如果自侍較高的人就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
那我覺得高速公路開到一百五也沒什麼啊~~~
我覺得我行車一百五也比人家開八十要安全得多,
那在前後都沒他車的高速公路上我可以合法超速嗎?
萬一被拍照,而我又沒錢,是否可以免繳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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