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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o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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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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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水藍色
阿...
剛剛忽然想到...
有抽過關節液的前輩們~~~~
是抽哪邊?...
應該是尿酸結晶最多的地方,那地方應該是比較痛的地方
,水藍色你應該是台北市辦理
下面有些體位區分表可以看
http://www.tcdms.taipei.gov.tw/g3.html

指定病名複檢─痛風

痛風的情況?必須是經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才列為替代役體位範圍,符合複檢條件,若是單純的高尿酸血症,仍然不符複檢要件的

申請改判體位

您若於參加徵兵檢查後對於所判定之體位認為有疑義,或因受傷等原因發生體位變化者,可先上兵役處網站查詢體位區分標準規定,確認符合可以申請改判體位者,即得依徵兵規則規定提出改判體位申請,依現行複檢規定,有自費及公費複檢二種方式。

公費複檢

請您至檢查醫院掛號門診,或依照醫師囑咐作必要檢查,並確定診斷後,向醫院申請一份診斷證明書,註明詳細病名及病狀,再送去戶籍所在地兵役課辦理申請複檢即可,經報送市縣市政府審核,若符合就會安排時間 通知檢查,屆時再依檢查結果評判體位。

自費複檢

請您至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領取同意書(携往複檢醫院檢查),同時辦理改判體位申請,經報送市縣市政府審核即可,而您於完成檢查後一個月內複檢醫院 會寄達兵役用診斷證明書給您本人及戶籍地縣市政府,縣市政府於核判體位完成後,即會送請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

複檢程序

整個複檢的程序是:役男去複檢 醫院檢查後,約需二至三周的時間給醫師寫診斷、兵役複檢室或處理兵役複檢之部門科別作資料建檔、檢查結果陳核用印等作業,兵役處於每周會 彙整各醫院所寄達之診斷證明,每個月中旬左右再邀請本府衛生局及臺北市醫師公會推薦的醫事人員代表評判體位,然後再送到每月召開的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確定後再由兵役處人員以二周時間作資料建檔、列印、陳核、造冊、發文給各區公所等程序,所以直到區公所把結果送達役男簽收為止,整個複檢流程快則二個月,慢則三個月或更長。其實看起來似乎很冗長,但是因為複檢案牽涉的單位太多,包括醫院、評體位的衛生局、 醫師代表及兵役處,審查體位的內政部、國防部等,所作出來的結果,決定一個役男是否當一年十個月的兵役義務,不容小覷,所以較嚴謹的多方確認程序,應該是雖不滿意還能接受才對。


下面有位家長問
請問痛風是否需服役
內文: 請問我小孩從小有痛風,需服役嗎?若不需服役或改服替代役需準備什麼資料,謝謝

主旨: Re:請問痛風是否需服役
內文: 親愛的網友您好:
1.如令郎尚未參加徵兵檢查,可於日後至體檢醫院受檢時攜帶相關診斷證明書供醫師參考,必要時會安排專科檢查;如令郎已參加過徵兵檢查且已判定體位,則可透過申請複檢重新改判體位,目前複檢可採公費或自費辦理,如欲申請公費複檢,需檢具一般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至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辦理,經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通過後,安排至複檢醫院複檢,目前設籍本市之役男係協調台大、台北榮總及三總辦理(僅排定一家醫院複檢,並不得指定醫院);如欲申請自費複檢,請至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領取同意書,經審核通過後,逕至複檢醫院掛號辦理複檢事宜,目前內政部指定之複檢醫院有台大、台北榮總、三總、台中榮總、高雄榮總、台南成大及花蓮慈濟等七家醫院,可自行選定上揭任何一所醫院辦理複檢。2.依體位等級區分標準表第88項規定:『痛風關節炎經診斷確定者屬替代役乙等體位〈痛風關節炎係指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慢性痛風合併慢性關節炎、關節破壞、痛風石、或合併腎病變者屬免役體位。』,若痛風僅屬高尿酸血症仍屬常備役乙等體位,謝謝留言!

相關網頁
http://www.tcdms.taipei.gov.tw/index.html

所以水藍色到別的醫院看看運氣吧,搞不好 會凹個免疫,有尿酸結晶就應該是替代役乙等體位,有痛風石就免疫了
舊 2004-01-31, 09:19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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