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住地想申請天然瓦斯,但前屋主欠費被拆表(共欠$1萬8),小姐說須繳清才能復表供氣.
2.依照其規章,用新設方式申請免負擔前戶之舊欠費,但小姐說要3萬多,蠻疑惑因為
管線都有,只欠個表,新設方式難不成是把舊管線都換過嗎?
http://www.vac.gov.tw/~shin/www/index.html
以「新設方式」申請,除應繳納裝表申請費及檢驗費外,其他相關費用得視現場實際情況計收,並應按本公司營業規程有關規定之手續辦理,不必負擔前戶之舊欠費,以「恢復方式」申請供應,應繳清欠費。
3.由於本屋以法拍屋承接,有沒有辦法以此理由免繳此項欠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