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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o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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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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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Na
什麼才算嚴重?
你的人身自由、隱私、財產權都被侵犯了
還不叫嚴重?
那有些圖書館不是再作同樣的事嗎?當你走過感應機時逼逼叫,館方人員就會要求你把書包背包打開檢查,店家重點是你結帳後走過感應器時有無逼逼叫,沒有的話很多是不會檢查,有的話才會上前檢查,這樣已經很好,日本很多是安排"糾察隊",在客人購物之間走動看你的舉止是否怪異,你想一想,幹嘛大賣場除了警報器還有請個人在外面站崗,就是已經有過發生小偷偷東西的行為


所以要檢討是賣場的動線設計問題跟感應器檢查比較重要
舊 2004-01-23, 07:5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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