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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兩斷/coolchet亂講: 我看末代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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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9月公佈了藩政改革綱要即《藩制》。其內容:一、精簡各藩的行政機構,選拔人才,淘汰冗員;二、取消封建武士的“知行地”(采邑);三、改革祿制,把藩米産量的十分之一作爲知事的家祿,其餘按比額依次充當軍事費、行政費、士卒俸祿等;四、藩知事的家計和藩的財政分開;五、限制藩的自主權、實行祿制改革。
這種改革使士族不滿,以致激成暴動。1870年11月到1871年4月長州發生了反對新政府的暴動,政府動員四國、九州42藩的兵力鎮壓了暴動。當時一些小藩由於財政窮困和農民、市民的暴動,難以維持藩政,主動向政府申請廢藩。於是,岩倉具視、大久保利通和木戶孝允等決定採取統一國家的第二個步驟,即“廢藩置縣”。在廢藩置縣前,圍繞政府體制問題,明治政府的首腦之間發生了分歧。西鄉隆盛帶領大軍進京的目的是想通過廢藩置縣改組政府,建立代表士族利益的軍事封建專制制度。木戶、大久保請西鄉隆盛出馬,則是爲了把鹿兒島的軍隊改編成忠於政府的常備軍,以便廢藩置縣。兩者明顯分歧。儘管兩派對立,但在廢藩置縣上仍然意見一致。7月14日,木戶孝允等以天皇名義,把在京的76個藩知事召至宮中,宣讀廢藩置縣的詔書,強調:“值此更新之際,如欲內以保安億兆,外以與各國對峙,宜使名實相符;政令歸一”;“故今更廢藩爲縣,務除冗就簡,去有名無實之弊,無政令多歧之憂。”開始進行廢藩置縣的改革。這項改革的具體內容是:全國廢除260餘藩,劃爲1使3府302縣(同年11月合併爲3府72縣,1888年合併爲3府42縣);免去藩知事的官職,由中央政府任命府知事和縣令。並命令藩知事離原有領地遷至東京居住即所謂“定居葷下”。府縣之下設小區、大區,大小區之下有鎮、村。大區設區長,小區設戶長、副戶長,廢除過去的莊屋(名主)等名稱。區成了中央政府統治下的行政單位。1872年編制了戶籍。政府對舊藩主給予“華族”特權身份的稱號,發給舊藩主和藩士以家祿,承擔了各藩的內外債7,813萬餘日元,並接收各藩的紙幣2,493萬餘日元。1873年發行《新舊公債證書條例》,將舊藩債務全部變成政府的公債。廢藩置縣的成功,標誌推翻封建制度的日本資產階級革命基本完成,爲建立一個中央集權國家和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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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21, 09:4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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