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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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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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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事情倒是可舉辦公投
那13個人明知染愛滋,卻還蓄意散播的
可以公投是否處以死刑
並且以後這種案例都以死刑幾日內立即執行

因為這種人根本是人渣
染愛滋病沒有罪,但蓄意散播害人就不對
社會並沒對這些人絕望,還是希望朝一日能治愈他們

但是他們卻是以寧我負天下人,莫讓人負我的心態
其實他們有些人卻也是因為性生活不檢點所致
這些社會國家都不記前嫌了
願意提供醫療資源
他們卻還自暴自棄,而且惡意害人
那就讓他們消失吧
舊 2004-01-21, 11:5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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