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這個討論串,簡而言之可以打個比喻如下
甲說:我認為蘋果是酸的。
乙說:但是我認為蘋果是甜的。
甲說:這個蘋果明明是酸的,因為我每次吃都是酸的,你憑什麼說這是甜的?
乙說:但是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也有很多人吃起來覺得這是甜的,這不必爭啦。
甲說:如果你也要這樣想,那我也覺得檬檬是甜的。
乙說:請你最好是們著良心說說,檬檬有可能是甜的嗎?
甲說:每個人對味覺的主觀感受不同,我要說檬檬是甜的,你不能反對我的主觀想法吧。
乙說:那你提出檬檬是甜的的證據出來呀!好讓我心服口服,提不出來就表示是你信口開河。
甲說:奇怪了,我覺得檬檬是甜的,我為什麼要讓你心服口服?我又沒有強迫你承認檬檬是甜的?更何況你說蘋果是甜的。你也拿不出證據呀?
乙說:我有提出證據,也有很多其它人吃起來覺得這是甜的,這就是證據。
甲說:如果也有很多其它人吃起來『覺得』蘋果是甜的,那就代表證據,那我『覺得』檬檬是甜的,也一樣可以當成證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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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說: 現在的美國總統是賓拉登.
乙說: 現在的美國總統是布希
甲說: 我主觀認為現任美國總統是賓拉登,你憑什麼說是布希?
乙說: 請你理性一點,捫心自問,現在的美國總統真的是賓拉登嗎?
甲說: 每個人的主觀想法不同,我認為是美國總統是賓拉登,你不能反對我的主觀想法吧!
乙說: 你能提出美國總統是賓拉登的證據嗎?沒有依據的話,你只是信口開河.
甲說: 主觀想法沒必要提出證據.你說美國總統是布希,你也拿不出證據啊?
乙說: 美國總統是布希,這是顯然的客觀事實吧!
甲說: 這也改變不了我認為美國總統是賓拉登的事實,每個人都有發表主觀看法的權利.
乙說: 根本違背事實的主觀看法,沒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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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舉的比喻.至於是我的還是你的比喻,比較適合以下的論點對照,讓大家自行判斷.
kog781-->星戰/魔戒的各集劇情,不存在任何因果關係,為各自獨立的故事
Mechaome-->星戰/魔戒的各集劇情,存在著因果關係,為一脈相承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