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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第一次在此發文, 很抱歉地把這篇舊討論串挖出來.
我人在美國, 昨天碰上了這件事. 前天網路被斷線, 等打電話給ISP後, 被告知因為在去年12月某日使用P2P分享有版權的東西(ISP的用詞是illegal material), 違返使用者條款,所以被斷線, 而警告信也將在幾天內會寄到.
電話講完, 網路也隨之復線; 該檔案已砍, P2P已一律移除, 後來想想...直接用Kill disk把HD全format了. 目前我十分擔心後續的事情, 會因此吃上官司嗎? 我需要向ISP表示已將檔案移除嗎? 還是保持沈默, 永不再上傳/下載版權東西即可?
希望熟悉此方面的網友能不吝提供意見與資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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